請各位關心自己工作權和未來生存權的朋友們,在讀完這篇文章後,以臉書或是line轉載給其他工作權同樣受到威脅的親朋好友,不論是2、30歲的年輕人,還是4、50歲的社會中堅份子,我們的未來,即將要被葬送了!

大家還記得之前公告出來的開放低薪外籍白領事件嗎?

 

馬政府已經定案,要在本月底,完成之前預告的行政命令修訂,正式大幅放寬外籍白領(即外籍專門性及技術性人員)進入台灣的門檻! 

到時候,營建、交通運輸、金融、法律、醫療、環保、文化休閒、學術研究、獸醫師甚至製造批發業的白領工作門檻將被大幅放寬都會開放!(詳情見文章最末附註一)各位可以看一下自己的工作有沒有在其中。

我先用最簡單的方式列出這件事對大家工作權影響的嚴重性,關心自己權利的人,可以把後面完整的事件交代看完。

1.馬政府已經決定要在一月底,也就是新立委上任前,完成行政命令修訂,讓低薪外籍白領進來台灣! 

2.馬政府重視財團聲音,行政院沒有嚴謹的影響評估就決定開放,外國低薪白領很有可能會來取代各位的工作!

3.在馬政府通過這項政策的時候,另一項漏洞隨著打開,中國白領未來將有機會輕易地以港澳身分進到台灣!

4.嘴巴上說不開放中國白領的馬政府,實際上已經利用國發會的另一項專案計畫引進中國白領!

5.連前勞動部長都在內部會議承認這項政策可能會拉低國人薪資!

如果你關心自己未來的工作權,請在看完下面的內容之後,拿起手機打給你所在地的立委或是支持的立委候選人抗議!要求政府在提出完整的政策衝擊影響評估報告之前,停止通過這項行政命令修訂!

 ----

先從2013年發布在台北美國商會的一則新聞說起

http://goo.gl/Jp96jF

經建會副主委陳小紅點出另一個問題。經建會曾針對40多個關鍵產業進行人才調查,受訪的本地企業主常說,他們在許多重要領域找不到足夠的人才,包括雲端運算和資訊暨通訊技術的高階設計人才。她說,台灣會展產業需要在國際行銷和安排國際活動方面具有豐富經驗的人才,但也有人才不足的現象。但如果問雇主是否計劃聘用外國人才,他們往往會說不要,原因在於他們「付不起高薪」。

----

瞄準中國人才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小紅表示,馬政府延攬國際人才政策的主要目標,著眼於中國大陸,原因在於大陸人士同樣說國語,也瞭解台灣本地文化。陳小紅說:「大陸人士是我們延攬人才的最主要目標,因為我們認為大陸人士要融入台灣的環境不會有什麼問題。」 她補充說,要吸引頂尖的歐美人才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因為台灣的薪資水準太低。但是對大陸人士而言,台灣的薪資水準或許比較能接受。然而,馬政府若要放寬企業雇用中國籍人士的限制,可能會在國內面臨強大的政治阻力。

----

台灣的企業界也努力對馬政府施壓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712/224021/

馬英九也認同,台灣人才在星、港幫台灣流出去的資金進行財富管理,政府須拿出因應辦法,絕對不能「人財兩失」;他要求金管會儘速研究其它國家的作法,看看政府能否「趨吉避凶」,討論看看能把哪些金融業務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至於勞委會今年3月修正放寬外籍專業人士引進外籍幫傭的相關規定,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許勝雄也發言表示,仍不夠自由,應進一步鬆綁。馬則回應,勞委會可以再整體思考,不要「因小失大」,影響外籍白領人士來台就業的意願。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15/753556/

童子賢呼籲:放寬外籍白領留台工作

----

在去年十二月,毛治國進一步拍板定案要求通過放開外籍白領的政策。

http://news.cnyes.com/20151202/20151202162057145207410.shtml 

2015-12-02  16:20

為了解決人才荒,外籍人士在台工作法令大鬆綁!行政院長毛治國今(2)日拍板,取消公司聘雇外籍白領及留台工作僑外生的資本額、營業額門檻,讓中小企業也可增加聘僱人才,而外勞工作滿9年就可申請轉為藍領技術人才。新制預計明年上路,每年約可為台灣留下6000~7000名外籍人才。 

----

毛治國122號才拍板,結果1225號就匆忙預告行政法規的草案,顯然可以躲避立委在會期的質詢。這項攬才計畫涉及中央多個部會且影響層面廣泛,卻沒看到行政院公開嚴謹且具整合性質的政策影響評估報告結果,只說對學經歷和薪資不設限「的確有利於攬才且對國人就業機會、勞動條件等無負面影響」。

另外,國發會網站所放的行政院1049月核定的「全球競才方案」,洋洋灑灑引用數據點出台灣目前的人才外流、勞動力人口下降及攬才成效不及鄰近國家等問題,但在解決這些問題的具體措施上,看不到這個執行計畫要延攬的人才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才,也沒看見延攬人才的具體計畫,只有看到不知從何預測而來的預期效益,以及看到毛治國對外發言說要鬆綁「人才」的門檻以因應人才荒的問題。如果行政院手頭上沒有影響衝擊報告,就可以爽快地拍板定案,那影響毛治國決策的唯一來源,很可能就是馬英九和財團了。

一個國家的攬才政策竟然沒有衝擊影響評估、沒有清楚界定要延攬「人才」是什麼樣的人,只有財團的建言就出現核定的攬才計畫和法規鬆綁,顯見馬政府很重視財團的聲音,但是否衝擊國民工作權這點不在執行計畫的考量範圍內。

接著來看103214日「行政院人才政策會報」第3次會議紀錄,前勞動部部長潘世偉曾在會上指出:

「以往對於外籍白領的引入,是以人才政策的觀點,為避免取代國人就業機會而採取補充性原則,因此訂有相關的聘僱限制。參考各國對於外籍人才之留用多訂有一定的標準,例如:外國 11 大學畢業生進入新加坡勞動市場,起薪至少新臺幣 7 2 千元,至於 2 年工作經驗限制部分,國內科學園區僱用外籍人才已透過會商機制免除本項限制,但歷經多年,區內聘僱之外籍人士仍僅維持在 1,200 位左右,顯然企業能提供之薪資水準才是外籍人才考量留臺工作的重要因素。

有關僑生、外籍生留用制度是否脫鉤一項,目前因僑生大多持外國護照入臺,因此當然納入適用《就業服務法》對外國人就業的限制;惟我國現階段採取的薪資標準相較其他國家是較為寬鬆,若採行國發會提出的評點制度,似乎較原本單一的薪資標準更為複雜。目前我國聘僱外籍人才制度,已較南韓或日本更為簡單;因此,國內勞動市場是否能提供充分誘因才是留用人才 的重點。早期僑生來臺灣是因為環境條件較他們原居地好。今天若要將留用僑外生之人才政策轉為人力政策,不論是調降薪資水準或全面取消限制,不僅對國人就業薪資調升會有一定的影響,對民眾也容易產生取代國人就業之負面觀感。

10373日公告勞動部公告的僑外生評點制適用對象是自臺灣大專校院畢業的僑外生,而在前述的會議紀錄裡,當時的教育部長蔣偉寧回應潘世偉的說法是:「就國內高教水準,僑外生能順利畢業就是一個門檻也是一種能力的肯定。因此,若針對取得我國大學以上學歷之僑外生,鬆綁其留臺工作限制,外界輿論的壓力應該比較小,勞動部潘部長擔心的問題也不至於這麼明顯。

但是本次修法,僑外生評點制將納入海青班結業學員和高職建教合作班畢業僑生,這是不是留才,大家應該很容易就判斷出來。這個政策講白了,就是留人,而留人政策有沒有先做對國人就業衝擊影響評估,就顯得更重要了。

而且,其實外籍藍領的聘僱在現行法令下還是要受到相當程度的限制,但現在馬政府以「攬才」的名義大幅放寬外籍白領的門檻,則是讓低薪的外籍白領更輕易地進到台灣。不要忘了,不少在台灣從事藍領工作的外勞,其實不少都是有大學學歷甚至能聽說讀寫流利英語的!同樣的薪水,如果外籍勞工可以從事輕鬆的文書工作而不是勞力工作,他們會不願意依循白領管道進來嗎?

簡單文書作業、使用英語的工作、會計表單比對甚至是簡單的程式撰寫,都可以輕易地用外籍白領取代,而這些人熟練工作技能並且更會講中文之後,當然就可以更進一步取代更專業的白領。貿易業、金融業乃至資訊業,都是外籍白領的愛用產業。大家可以思考一下,有多少白領工作,是這些外籍白領無法取代的?有人講說這些人沒這麼容易取代台灣人,如果真的沒這麼容易,為什麼企業界這麼積極逼迫馬英九放寬外籍白領進入台灣的門檻?

 ---- 

而令人擔心的另一件事,就是馬英九在滿足企業界的需求而要求勞動部放寬門檻時,可能也是為了滿足他想要引進中國白領的企圖。

我們再看一次前面那篇台北美國商會的報導。

----

瞄準中國人才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小紅表示,馬政府延攬國際人才政策的主要目標,著眼於中國大陸,原因在於大陸人士同樣說國語,也瞭解台灣本地文化。陳小紅說:「大陸人士是我們延攬人才的最主要目標,因為我們認為大陸人士要融入台灣的環境不會有什麼問題。」 她補充說,要吸引頂尖的歐美人才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因為台灣的薪資水準太低。但是對大陸人士而言,台灣的薪資水準或許比較能接受。然而,馬政府若要放寬企業雇用中國籍人士的限制,可能會在國內面臨強大的政治阻力。

----

勞動部修訂的行政命令確實跟中國白領無關,但在外籍白領放寬的時候,過去法律中某個原本不是漏洞的地方,卻在這時候變成了中國人很可能鑽進的漏洞了! 

先看到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13                

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準用就業服務法第五章至第七章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處罰之規定。

第四條第三項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得予特別規定;其辦法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4          

本條例所稱香港居民,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

本條例所稱澳門居民,指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前二項香港或澳門居民,如於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及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取得華僑身分者及其符合中華民國國籍取得要件之配偶及子女,在本條例施行前之既有權益,應予以維護。

----

光寫到這樣,大家可能還看不出漏洞在哪。首先,根據港澳關係條例第13條,港澳居民視同外籍人士,而在本條例中,港澳居民的定義則是指「具有香港、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中國人要拿到香港永久居留權容不容易?事實上,越來越容易了。根據香港基本法的規定,中國人只要在香港生小孩,那個小孩就能夠取得香港居留權了(參見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及2002年第84號法律公告)

下一步,中國能不能修改成這些小孩的父母親戚可以用依親的方式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或是更大幅度開放中國人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的資格?

也就是說,如果這次修法通過,但沒有任何配套措施的話,中國人會不會一轉身就變成台灣法律所認定的「外籍人士」,輕鬆進到台灣,全都在習近平的一句話了。

而且就在大家都看不到的地方,馬英九也幫中國人開了門。

(也就是前面所提的行政院核定的「全球攬才方案」)

https://www.ndc.gov.tw/News_Content.aspx?n=114AAE178CD95D4C&s=8A73D0D54DEE42C2

行政院核定「全球競才方案」擴大啟動全球攬才

在全球化、知識經濟發展趨勢下,國際間人才移動可視為全球技術與知識交流的媒介,惟近年來我國面臨各國競逐人才、企業人才挖角日益嚴重,以及工作年齡人口於今(2015)年達高峰後,未來將逐年以平均每年18萬人減少等問題。為吸引、留用優秀外籍高階人才,協助我國經濟轉型、創新,進而帶動國人就業,毛院長於今年120日主持「行政院人才政策會報」第4次會議,指示成立「行政院強化競才策略推動小組」,規劃由「啟動全球攬才-建立網實整合全球攬才服務中心」、「啟動全球攬才-整合建立海外人才網絡」、「提高我國競才條件」及「建構友善留才環境」等四大策略,擴大向國際搶才。

在這個全球競才方案中,有個沒有公開的攬才目標,但在經濟部人才網中可以意外發現到,那就是海外中國人。

http://hirecruit.nat.gov.tw/TopMenu.do?method=faq&ssid=02#q19

Q19:有關在大陸地區出生,而已取得其他國家國籍的人士,受聘僱來臺工作應如何申請工作許可 ?

大陸地區人士如已取得其他國家國籍者,且旅居大陸地區以外國家4年以上,比照外國人規定申請工作許可。

----

馬政府藉由立法院休會、立法委員都忙著選舉的時候,快速讓法令通過的用意相當可議。有人會認為說,反正只是行政命令,只要等到民進黨執政就可以改回來了。但馬政府會笨到想不到嗎?實務上,要再修改行政命令限縮門檻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第一,即使是行政命令,也不可能像兒戲一樣朝令夕改,想要再修改,至少要等個一年半載,況且修法本身就是費力費時的事。第二,美國商會、歐洲商會和台灣財團都是推動這次政策放寬的主要支持者,他們怎麼可能讓到手的肥肉飛走,就在不久前,賴正鎰又再次暗示蔡英文要乖乖配合了。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29/763449/

賴正鎰:新總統應「開放」 引進高階白領

七大工商團體面試國民黨候選人朱立倫,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說,政府聽取過多民粹聲音,不應為了選舉就亂開支票討好選民,希望新任總統應學習新加坡、德國引進高階白領人才,讓人才質量同步提升,並以「開放」為經濟發展主軸。

賴正鎰建議,應學習新加坡、德國,引進白領商業人才、留住來台留學學生,完善托育政策,讓台灣人才質量同步提升,很多工商企業界認為投資之風險來自政府,政權交替也是風險,政府聽取過多民粹聲音,不應為了選舉就開支票討好選民,企業才能替員工加薪。

---- 

大家在看完上面的內容後,還會認為一旦修訂通過後,在國內外財團壓力下,還可能改的回來嗎!?

如果各位認為不該由財團掌握你的生存工作權,不想要政府輕率地葬送你的未來,請在版上回文讓更多人可以關注這個議題!將第一頁中的消息和對台灣人民造成的四點影響在臉書和line上傳播!更重要的是,請拿起你的手機打給所在地的立委、立委參選人或是各家媒體,向他們施壓關注這個議題,要求政府在提出完整的政策衝擊影響評估報告之前,停止通過這項行政命令修訂!

政黨即將輪替了,那些立委和政治人物都快有位置可以坐,你的工作權,他們已經來不及關心了!這次立法院已經休會,也沒有社運團體能出來阻擋行政命令的通過,大家如果想保住自己的飯碗,只有靠自己手上的手機,讓這件事引發的新聞大到馬英九不敢拿國民黨選舉來陪葬。

記住,自己的未來自己救!

附註一:

 

在關心這個議題時,首先須了解到底哪些工作的門檻將被大幅放寬。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為白領工作(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僑外投資事業主管、學校教師、補習班外語教師、運動教練及運動員、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為確定來台工作的專門性及技術性人員夠專業,特別針對這1款人員的學、經歷和薪資訂有門檻,本次修正的法規是針對第1款的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的學歷及聘僱薪資大幅放寬。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包含15款工作:「營繕工程或建築技術工作」、「交通事業工作」、「財稅金融服務工作」、「不動產經紀工作」、「移民服務工作」、「律師、專利師工作」、「技師工作」、「醫療保健工作」、「環境保護工作」、「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工作」、「學術研究工作」、「獸醫師工作」、「製造業工作」、「批發業工作」、「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參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4條至第3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34340806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